- 设备维护服务合同范本篇1
-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说明
- 第二条 维修保养的范围
- 第三条 乙方义务:
- 第四条 甲方义务
- 第五条 维修保养费用计算方式
-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及付款方式
- 第七条 免责条款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 设备维护服务合同范本篇2
设备维护服务合同范本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防止甲方因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造成的产财损失,乙方特此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合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初次签合同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说明
1.1 本合同为设备系统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合同;
1.2 对合同预留的空格处,合同签订后不能空缺;
1.3 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后,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变更部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维修保养的范围
因甲方所使用的监控设备不是在乙方处购买,所以乙方只能够对甲方部分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1 维修保养范围内的设备有 ;
2.2 不在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有 。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六的法定工作日内,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应急事故需2至4小时内到达现场;
3.2 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3 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3.4 如有设备当日不能修复使用的,可由乙方提供临时备用设备,直至设备完成修复使用为止;
3.5 如有损坏设备经双方确认,确已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由乙方免费提供设备更换、维修保养;
3.6 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修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乙方每次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3.7 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8 乙方为甲方合同设备维修保养时所需的工具,由乙方自行配备。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4.2 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合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4 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5 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6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临时备用设备有监管义务,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有人为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给其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维修保养费用计算方式
。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及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日废止;
6.2 维修保养费用分两次支付,每6个月为一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贰)日内支付第一次维修保养服务费用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第二次维修保养服务费自 年 月 日起2(贰)日内支付全部费用,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 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等)或非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其它损坏和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7.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则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48小时之内通知另一方,并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除因延迟履行通知义务造成对方损失外,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48小时内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7.3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扩大。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如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的,还应赔偿其差额;
8.2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其损失;
8.3 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4 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设备维护服务合同范本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下述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办公地点的主要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提供相应的故障排除、技术支持的服务。乙方的服务形式以工程师上门服务和定期巡检的方式为主。
二、甲乙双方共同建立机器设备档案,并由乙方对档案内的办公设备提供维护、维修、巡检等服务。
三、协议签署后,乙方在短期内完成甲方办公设备服务档案的建立, 提供定期安排工程师上门巡检服务,保障办公设备软硬件和附属设备的正常运行。 协议期间,甲方临时遇到办公设备故障时,乙方提供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用户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 上门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下午5:30(周末另行协商)。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甲方参加维护服务的机器必须是能够正常运行的机器,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对设备的检测、维修的便利条件;甲方有义务共同维护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及设备的正确操作,杜绝人为损坏;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直到满意为止。
乙方: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服务规范,需要更换硬件时尽可能提供最经济的解决办法; 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维修提供方便,进行配合,并能对设备进行完全操作;乙方对甲方的服务在承诺时间内不能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拖延;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无法及时排除故障,应向使用人如实说明情况,并及时与设备主管部门保持联系; 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必须对甲方办公设备中的数据资料保密。若有泄漏,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五、服务价格: 电脑台 单价 元,打印机台单价 元,若办公设备遇到需要更换配件时,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议。
六、合同期限、金额及支付方式: 此合同服务期限为壹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金额: (大写),协议签订后付款。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及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一致同意由本协议签定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协议生效及解除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相应顺延。如果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条款与中国法律抵触,该条款失效,但其他条款仍然保持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年月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