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打尽贪污腐败村干部!举报方式速看

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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